1、自然人
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成為民事法律關系主體的有生命的人。自然人作為合同法律關系的主體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2、法人
法人是指按照法定程序成立,設有一定的組織機構,擁有獨立的財產(chǎn)或獨立經(jīng)營管理的財產(chǎn),能以自己的名義在社會經(jīng)濟活動中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并能在法院起訴和應訴的社會組織。
3、其他組織
其他組織是指依法成立,但不具備法人資格,而能以自己的名義參與民事活動的經(jīng)濟實體或者法人的分支機構等社會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