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的供給
土地的供給是指在一定的技術經濟條件下,人類可利用的各種土地資源的數量,包括已利用的和未利用的后備資源儲量的總和。土地的供給按其性質可分為自然供給和經濟供給兩個方面。
例題:判斷題:土地的供給是指在一定的技術經濟條件下,人類可利用的各種土地資源的數量,不包括已利用的資源儲量[W].
(一)土地的自然供給及其制約因素
土地的自然供給是指土地自然固有的可供人類利用的部分。
土地是一種非再生資源,自然供給的數量是固定不變的,是無彈性的。地球面積約5.1億k┫,其中海洋占70.8%,陸地面積僅占地球總面積的29.2%,目前真正能供人類使用的土地約7000萬k┫。
制約土地自然供給的因素主要有:①適宜于人類生產生活及動植物生長的氣候條件及地形、地貌條件;②資源條件;③交通運輸條件。
(二)土地的經濟供給及其制約因素
土地的經濟供給是指在土地的自然供給的基礎上,投入勞動進行開發(fā)后,成為人類可直接用于生產、生活的土地的供給。土地的經濟供給是有彈性的。
影響土地經濟供給的因素主要有:①土地的自然供給量。②人們利用土地的知識和技術水平。③交通運輸條件。④土地利用的集約化程度。一般來說利用集約程度愈高的土地,其經濟供給亦隨之增加。⑤社會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