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本人已經在校學習兩年的實際情況,本人自愿申請并經家長同意離校前往 參加就業(yè)工作。
本人在離校參加實習就業(yè)工作期間,保證做到以下幾點:
1、遵守用人單位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2、每月定期與本人家長及學校保持通訊聯絡,并用電話或書信方式匯報本人在實習就業(yè)工作單位的工作表現情況。
3、學生本人須服從用人單位的工作安排。未經用人單位許可,本人不得擅自離開單位,否則,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學生本人及學生家長自行承擔。學生如有違紀而被用人單位開除的,學校不再承擔任何責任,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學生本人及學生家長自行承擔。本人在離校實習就業(yè)工作期間安全自負。
本人在離校實習就業(yè)工作期間未做到上述三點保證,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均與學校無關,并且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學生本人及學生家長自行承擔。
學校審批意見并蓋章 家長意見(簽字)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家長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學生)簽字: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標簽: 申請書格式」